解读《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2-04-17 00:00

解读《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4月1日起,驾校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一律采用计时管理系统

  -10月1日起,驾校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一律采用计时培训管理

  -驾驶人发生事故要倒查驾校责任

  -4月1日起,驾校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一律采用计时管理系统

  -10月1日起,驾校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一律采用计时培训管理

  -驾驶人发生事故要倒查驾校责任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题部署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出17项措施,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工作要求,促进提高驾驶人整体安全文明驾驶素质。

  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准入门槛

  近年来,从事营运的客货车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事故伤亡惨重。不同于私家车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跨区域、跨时段驾驶行为较多,一些客货运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不足,也成为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

  新措施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要进行模拟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进行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

  同时,规定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中增加50道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题目,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题型,考核安全驾驶常识、职业道德驾驶知识、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库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调整、更新。

  此外,为提高汽车驾驶人培训水平,确保驾驶人在通过考试后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实际道路驾驶考试。

  其中:汽车类驾驶人的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并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大中型客货车要全部进行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要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

  新措施要求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查处。

  同时,新措施规定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到大中队接受处理,按规定予以记分,在处理时,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还要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倒查和追究驾校责任

  新措施要求加强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

  今年4月1日起,驾校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一律采用计时管理系统;从今年10月1日起,驾校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一律采用计时培训管理,否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同时,新措施要求进一步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1、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2、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规定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3、严格落实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规定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企业及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解读《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一、当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怎么样?

  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4.4%和6.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字仍然较大,群死群伤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伤亡惨重。

  截至2012年2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8亿辆,其中汽车1.09亿辆;驾驶人达2.3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78亿人。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达到9125万人,占驾驶人总数的38%。据初步测算,机动车驾驶人仍将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驾驶人管理有哪些问题?

  一是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不高。特别是驾驶培训多以应试学习和训练为主,一些新驾驶人通过考试后往往不能独立驾车上路。二是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特别是一些客货运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不强、经验不足,成为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三是驾驶人安全文明驾车意识淡薄,各种争道抢行、开车拨打手机等交通陋习,以及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法行为普遍。从2011年统计情况看,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行驶占20.1%,闯红灯占7.7 %;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超速行驶导致的占14.13%,因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占11.26%。

  三、《意见》中包含了不少新措施,这些新措施将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按照《意见》规定,17项工作措施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驾驶人考场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规定,大中型客货车实行模拟的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等场地驾驶考试措施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此外,按照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年4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应当全部应用计时管理系统,10月1日起,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应当全部应用计时管理系统。

  四、《意见》在严格驾驶人考试方面提出了哪些新措施?

  一是对大中型客货车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在原来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等10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实际道路考试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道路考试要求。二是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三是提高实际道路考试针对性。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考试时随机抽选考试路线,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五、对违规培训问题有哪些严格处罚的措施?

  一是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二是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六、《意见》提出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源头管理责任倒查,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意见》进一步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一是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二是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三是建立企业源头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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