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江苏公安交警文明执法示范窗口”的决定
  •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4-08-11 07:07

苏公通﹝2014﹞284号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打造过硬公安队伍,树立江苏公安良好形象,为打赢青奥安保攻坚战奠定基础,今年6月以来,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文明办联合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新华社江苏分社、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现代快报社等7家新闻单位,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江苏公安交警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热情参与,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对候选窗口和评选活动进行了广泛深入报道,网络有效投票达277万张,网络专栏访问量达1013万人次。经过市公安局推荐、媒体推介、内外网投票以及专家评审,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决定授予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女警考试服务队等10个集体“江苏公安交警文明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文明办

  2014年7月28日

  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服务岗组

  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夕融亭”交通事故执法服务窗口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案件侦查中队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吴杰示范岗”

  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胡集中队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政策文件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