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度)
  •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7-02-27 0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省公安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省政府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等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围绕“两聚一高”新使命、新任务和“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目标,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突出公开重点,推动公开创新,增进警民互动,提升公开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均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发布更新和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信息发布更主动。年内,通过“江苏公安”网站等途径公开各类警务信息2556条,其中,信息公开专栏信息12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06条、其他信息925条;依托网站举办“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2016江苏文明交通年度发布会”、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全省公安机关2016“猎狐行动”等新闻发布会7场;先后推出“法治公安进行时”、“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等热点专栏4期;就群众关注的法规、文件发布政策解读16条。

  二是公开重点更明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重加大在行政权力清单、重大建设项目、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共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信息、招投标信息36条;继续推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全面公示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管财物、执法依据、法律文书和社会治安形势,在线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满意度测评,共公示各类执法信息70余万条(其中警情处理信息25万条、案件办理信息41万条、法律文书2万件、财物信息1万条),公示率达99.5%,接受群众在线咨询2943次,投诉263次。

 

 

  三是公开范围更广泛。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服务实效。依托网站适时发布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和节假日道路交通状况、居家出行安全需知等警方提示信息,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巧、提高防范能力。年内,共发布各类治安警情、警方提示、安全防范知识843条。

 

 

  四是公开载体更丰富。为更好满足移动互联网时代广大群众对警务服务、警务宣传的新期待,创新打造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将拥有2151万用户的全省公安“微警务”平台作为警务公开、公安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开通了防范宣传、警务公开、民意110、有奖线索举报、社会动员、正义联盟、平安志愿者、一起来破案、警风警纪监督等一大批警务公开、宣传互动栏目。同时,创新宣传形式,紧扣公安工作主题,全力挖掘公安宣传素材,在形式上图文并茂,融入短视频、漫画、卡通、图片等流行元素,提高制作水平,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公安工作使群众对推送的信息愿意看、盼着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警民互动更活跃。借助多种载体,广泛开展警民互动,积极构建新形势下和谐警民关系,群众参与实效明显增强。一方面,依托网站互动栏目开展警民交流。运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定期举办“在线访谈”,选择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相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主题,通过省政府“在线访谈”专栏,直接与广大网民进行实时互动交流,介绍公安工作情况,解读法律法规政策,回答网民提出的各类问题;适时开展“网上调查”,就群众关心的话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调查结果在网上公开反馈。年内,围绕平安建设、便民举措、交通出行、消防宣传等民生问题,举办“在线访谈”8期;围绕社交软件安全使用、网约车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网上调查27次,收到良好成效。

  另一方面,借助新型互动平台开展警民交流。大力倡导“全警触网”理念,依托省厅、13个市局、134个县级公安机关“微警务”平台和全省共3000多个公安政务微博,形成全省公安自媒体发声平台矩阵,精心组织警民恳谈、网民进警营和网上走访、网上评警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平安创建,进一步融洽了警民关系。

 

 

  六是公开机制更完善。制定完善了《江苏省公安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江苏公安互联网站维护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安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日常巡查机制》等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行文件制作、办文审核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步进行,保障了厅机关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组建了由社会专家和公安系统专家组成的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专家库,建立专家解读制度,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厅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及时做好依申请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确保按时反馈、依法依规、协调顺畅。年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6件(去年53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9起,其中:2起被撤销并重新答复;行政诉讼14起,均驳回诉讼请求。未接到投诉处理。

  (五)贯彻落实省政府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江苏省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持续梳理、清理、精简审批事项,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一张网”建设,将由省公安厅实施的2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下放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目前仅保留审批事项共10项13子项,审批项目减少69%以上;编制《江苏省公安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办事指南,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权力事项等7类共1307项权力边界,全部录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依托“江苏公安”网站政策解读等栏目,以及江苏公安“微警务”平台“微服务”栏目,及时全面公开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政策,以及办理条件、流程、时限、依据、费用、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信息。三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接受访谈、新闻发布、座谈解读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解读了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平安江苏建设、“猎狐行动”成效、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启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16年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省公安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组织领导、推进落实和督查评估,主动将建议提案办理融入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和创新升级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大局,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公安工作的思路,认真查找短板弱项,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心关切,努力提高主办答复和会办意见的办理质量,省公安厅承办的72件省“两会”建议提案全部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继续保持100%,取得了宣传公安工作、拉近警民距离、获得理解支持的良好效果。同时,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节日烟花爆竹燃放、城市交通管理、停车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及时通过互联网“江苏公安”网站等载体对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特别是政策解读类信息相对偏少,解读的深度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对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和方式虽然较往年丰富,但依托微信、微博等新载体开展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

  2017年,省公安厅将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调整,对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等公开新载体,及时制定相关规范,确保公开实效。二是提升公开能力。把握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积极运用各种新载体、新手段,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水平。特别是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将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等说深讲透。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公安机关培训科目,定期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公开素养和能力。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较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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