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厅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5-17 07:07


 

 

苏公厅〔2017〕215号

 

 

关于印发《厅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厅机关各部门:

现将《厅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公安厅        

2017年5月17日       


 

厅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安厅机关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江苏建设等决策部署,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公安厅机关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现代传媒技术发展新趋势,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推动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广大民警职工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厅机关法治化治理水平和示范带头作用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以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满足厅机关以及民警职工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厅机关民警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厅机关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和领导干部、普通民警、职工等不同对象,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实施精准普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对象和要求

厅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民警职工,重点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厅机关民警职工要结合实际,积极学习法律,掌握常用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系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熟练掌握领导和管理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做学法的模范;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坚持依法用权,牢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民警、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厅机关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厅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职工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广大民警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紧密结合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实际,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化“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品牌,带头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工作措施

(一)以“法润江苏”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法润江苏”为引领,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万人学法”竞赛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内涵。结合重大任务、重要节点、热点事件和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落实干部民警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讲座)等学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民警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积极落实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组织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和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民警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三)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厅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强化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深化厅机关全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民警法治轮训工作。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推动在执法和法律服务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推动各部门履行普法部门管理责任。

(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将尊法守法用法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不断推进法治文化示范创建工作。

(五)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强化“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益民服务。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联互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深入开展创建法治机关(部门)活动。立足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各部门依法治理。结合不同部门依法治理特点,找准切入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政策、阵地、产品、活动“四落实”,加强法治理论研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完善具有时代特征、江苏公安特色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制定和印发《厅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做好规划的部署和宣传工作;分年度落实厅机关“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2018年下半年做好中期总结工作,迎接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考核验收;2020年下半年,组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七五”普法规划的领导,厅机关成立“七五”普法规划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XX任组长,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跃章,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委610办主任王琦,厅党委委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陈建平,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省委维稳办副主任吴建元,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汤楠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组教处、实训办、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警务保障部、新闻中心、法制总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承担,加强对厅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考核评估。健全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和期末总结验收,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推荐报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三)落实经费保障。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发展需要,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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