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8-02-27 14:27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推进警务公开、促进规范公正、增强执法公信力作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优化政务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警务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保障服务民生、扩大社会效益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个阶段的公安中心工作,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去年5月份对我厅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推出“警务公开”、“警方服务”、“警务资讯”、“警民互动”四大板块31个栏目,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
一是拓展警务公开载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警务资讯”板块,警务动态、新闻发布、视频点播、警营风采、安全防范等栏目,及时发布全省公安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进展,共编发信息2111条,先后举行“公安大走访”、“第五届江苏最美警察推选宣传活动”等专题专栏;依托江苏公安“微警务”、“平安江苏”官方微博等载体,主动发好公安声音,分别推送信息48期296条、发布信息1604条。
依托“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563.2万条,警情、案件、人员措施、涉案财物公示率均超过99%,公示行政处罚文书17万件,行政处罚文书公示率为93.6%;行政复议文书600件,治安形势4552条,接受群众咨询投诉30872件。
二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依托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的17个子栏目,明确除有特殊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是厅机关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均必须公开或依申请予以提供。
年内,先后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27条,发布规范性文件26件,发布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14条,就群众关注的法规、文件发布政策解读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802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信息2条;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时将办理结果公开,年内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发布7件。
三是创新警民互动形式。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警民互动”栏目,选择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相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主题,通过省政府“在线访谈”专栏,直接与广大网民进行实时互动交流,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解读法律法规政策,回答网民提出的各类问题;适时开展“网上调查”,就群众关心的话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调查结果在网上公开反馈。
年内,我厅围绕交管、消防、严打经济犯罪等民生问题,在省政府举办“在线访谈”3期,均由厅领导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发布网上调查149次,涉及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非法集资防范、安全预警、防范电信诈骗等诸多方面,收到良好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制定《江苏省公安厅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流程(试行)》,从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办理内容和工作责任,确保了厅机关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严格、规范运转,始终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160件,全部办结,办理量同比上升86%。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8起,其中:5起维持、2起驳回、1起撤销并重新答复;提起的行政诉讼5起,其中:2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驳回原告起诉、2起法院未审结。未接到投诉处理。
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两个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2017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45号)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助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规范要求,对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形成7类共1305项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权力事项类型、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行使层级等基本要素,全部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对网上“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认真细致进行梳理,将使用频次高、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密切、对经济发展有利的事项梳理出来,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安“旗舰店”,对列为不见面审批(服务)的事项,实现“全程代办”,方便群众办事办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政务公开机制情况。坚持用制度规范公开、用机制推动落实,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制定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回应关切、执法公示、专家解读等机制,完善《江苏省公安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江苏省公安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江苏公安互联网站维护管理办法》、《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日常巡查机制》等管理制度;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了厅办公室主任、分管主任、具体负责人员的政务公开三级工作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厅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对承办的2017年省“两会”70件建议提案实行项目化推进,科学制定任务分解表,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标准、时限节点,代表委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继续保持100%。同时,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加强交通管理、礼让斑马线、治理机动车违规停放、禁限燃放烟花爆竹、修正户籍档案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不断创新升级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覆盖、一体化运行的“掌上服务”平台集群(1+13+134),统一上线户政、交管、出入境、消防等5类68项服务事项,关注量2710万人,为群众服务5600多万人次,极大地方便群众办证、办照、办事,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好评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2017年1月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金奖。
完成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公安“旗舰店”建设任务,全省三级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上线运行范围,省公安厅权力事项全部上线运行,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权力事项在线率均达85%以上,不见面审批、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举措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上级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质量不高、解读不深;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在推进“五公开”规定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固化;依托新媒体公开的形式还不够生动、活泼;在扩大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拓展。
2018年,我厅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加强警民互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特别是在推进“五公开”规定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与办文、办会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二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在扩大公开范围的同时,对涉及层面较广、社会关注较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和信息,综合运用数字化、图形化、音视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内容质量,提升解读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明白。三是丰富公众参与方式。围绕公安机关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众参与事项范围,主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警务”、政务微博等载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四是落实各项支撑保障。研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强化问责机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