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法治公安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2-08 10:03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基本遵循,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执法制度体系、执法管理体系、执法培训体系、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省公安厅蝉联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江苏公安“推进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公安执法公示新模式”获评2015-2017年度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获评省级机关首批十佳法治实践优秀案例。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获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高度评价。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顶层设计,全力抓好工作谋划部署。积极适应争当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的发展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推进,打造江苏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一是坚持高标定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经多次征求意见,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决策智库作用,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中央《意见》提出的任务基础上,根据江苏实际创新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明确我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升级版”“五大特征”、“五个迈进”、“五化目标”、“五项指标”的“四个五”总纲领和路线图。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先后召开全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现场会,就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围绕省厅决策部署,细化方案措施、实行项目管理、强化跟踪督办,有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省两办《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具体任务已基本完成80%以上。三是注重调研督导。深入基层开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先后召开全省公安法制支队长座谈会和苏南、苏北片区法制工作调研座谈会,摸清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现状、突出问题以及影响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的短板弱项,研究具体措施,更加精准有力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二、聚焦实战实用,切实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把完善的执法制度作为规范执法活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保障,围绕中心工作和基层执法实务,加强执法研究指导,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积极推动公安立法,研究制定2018-2022年公安地方立法规划,推动出台《江苏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以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查处“低慢小”飞行器妨害社会秩序等制度规范。建立执法制度建设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省厅各部门在执法制度建设中,必须吸收基层联系点参加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研发应用江苏省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定、审查备案、效果评估、应用查询等工作的管理。二是深入推进执法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基层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工作中常见疑难情形,制定一批现场执法标准,并印制成口袋书发放所有基层一线执法民警,编发一批指导案例,拍摄一批视频教学片,构建教学、培训、实战、指导一体化的现场执法标准体系,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网等中央主流媒体予以重点报道,江苏公安现场执法标准成为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实战体系标准。三是服务保障基层执法。围绕实战实用实效,组织编写《公安执法实务问答(〈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2017版)》等服务基层执法。十九大安保期间,专门召开全省公安法制部门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视频培训会,要求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公安法治建设,服务十九大安保。调动公安外聘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参与处置公共安全、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疑难复杂案件2000余件次。

三、聚焦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执法机制改革。主动适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执法质效为目标,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推进“两项重点改革”。为有效解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办案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深入实施受案立案制度、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两项改革。省厅全面部署应用警务基础平台受立案监督管理模块,出台制度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和案件法律审核工作,针对落实情况同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目前两项改革已基本到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已成常态,全省法制民警累计审核案件达70余万件,执法活动的源头处理和过程监控更加规范,今年全省刑事执法办案呈现立案数、有责涉法信访投诉量“双下降”和批捕数、起诉数“双上升”的良好态势。二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证据收集工作规则,出台涉黑涉恶涉枪、非法集资、常见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经侦常见案件初查标准等刑事案件取证指引,帮助基层提升规范取证水平。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法制部门统一扎口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协作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南京市局试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江苏公安掌上“微警务”服务品牌,完成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公安“旗舰店”建设任务,全省三级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上线运行范围,省公安厅权力事项全部上线运行,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权力事项在线率均达85%以上,不见面审批、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相关工作经验被省政府、公安部刊发简报推广,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面完成江苏公安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行政责任和刑事权力、刑事责任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编制,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省所有办案场所均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所有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均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真正把执法权力关进音像的笼子。

四、聚焦集约精细,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持以优化执法管理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全流程、动态化的执法管理新模式,实现向管理要质量、要战斗力一是强化集约管理。推动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省厅执法管理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10余次,定期分析全省执法状况。建立刑事执法例会制度,有效强化对刑事办案活动的动态分析和实时掌控。全面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室)标准化、规范化运作,积极探索“空间集中、功能齐全、衔接流畅、管理集约”的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提高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集约化水平。推进涉案财物跨部门一体化管理,试点公检法机关共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涉案财物诉讼一站管理、一网流转。强化问题整治,部署开展突出执法问题“清警情、清案件、清人员、清财物”排查整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先后开展两次专项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取得新成效,探索建立“警务服务”+“智慧信访”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及工作创新,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信访化解能力大幅提升。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充分运用听证、专家审议等方式审理案件,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复议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复议决定执行率达100%。积极推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和公调对接,派出所基本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有效调处矛盾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60万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0件,办复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保持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全省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

五、聚焦公开高效,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江苏警务大数据全面汇聚、高度共享优势,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一是突出规范高效。建设应用新版江苏公安警务基础平台电子卷宗系统,出台电子卷宗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实现案情信息和所有证据材料网上录入记载、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卷宗网上生成,全面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全面部署应用江苏公安执法服务平台,将现场执法标准与实时指导服务随同群众报警详情,在第一时间自动精准地推送到接处警民警手机客户端,为一线民警提供实时准确的执法指导服务。二是突出优化整合。2017年下半年启动开展了以刑事案件网上流转办理、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和政法部门信息共享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大数据建设工作,打通省市县三级政法机关横向、纵向网络平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框架形成的建设目标。优化升级执法管理平台,全面提升数据预警分析和综合研判能力,有效预防体外循环、规避监督、立案不实、立案不办等突出执法问题,平台获全省公安机关科技创新三等奖。三是突出民意引领。聚焦“阳光警务”建设,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累计公示接处警、案件办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等各类执法办案信息636万余条,答复群众咨询、投诉3.3万余件。公安部在我省召开研讨会进行宣介推广,在江苏公安实施创新强警战略成果展上作为厅机关参展项目,得到省部领导和广大民警的充分肯定。搭建市、县、基层所队三级组织架构联动应用的“全访评”民意监测工作平台,创新完善以“网络+民意”为主要内涵和鲜明特征的“微警务”掌上服务、“全访评”民意监测这“一微一全”两项机制,打造移动互联时代江苏公安惠民强警的过硬品牌,不断提升执法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六、聚焦固本强基,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素质。紧盯领导干部主责、一线民警主体、警务实战主业,打造“学考练战”一体化的执法实战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执法素养和专业水平。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执法素养。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职述法制度。省厅先后举办3期法治大讲堂,分别就非法证据排除和修订后的执法细则、民法总则内容进行解读。分8个批次,把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和警官学院处级干部全部轮训一遍。二是增强全警实战能力。以“贴近实战、突出实用、体现实效”为导向,精心组织全省公安各警种练兵竞赛活动。实行职务晋升和各类培训准入制,在职务晋升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参加竞争上岗前进行法律知识和体能测试,经测试合格方可参加培训或取得晋升、竞争资格。大力推进执法资格考试,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9%以上,高级执法资格通过人数高居全国第一,2400余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明确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对新录用、调入、交流到法制机构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公安法制队伍。出台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组织遴选22名民警为厅机关首批公职律师。组织开展全省法制部门负责人和法制员骨干培训班,培训法制支(大)队长60余人,法制民警和法制员260余人。组织各市90余名法制民警开展案件审核、执法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3个项目竞赛,发现选树了一批法制业务标兵。

2017年全省法治公安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委的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执法队伍素质仍待提升等问题亟需解决。面对2018年更加繁重艰巨的建设任务,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央和省“两办”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最新要求为方向,全面提升一线执法实战能力水平,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民意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工作标准化、执法信息化、管理精细化、培训实战化,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统筹、案件管理中心(室)牵引、先进典型引领、考核问责倒逼、法制队伍保障作用,着力打造更加坚实的江苏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为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公安厅

20182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