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7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18-07-03 16:35

 

苏公厅〔2018271

 

崔志明、韩鸣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房屋楼牌号制作规格和安装位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公安机关历来十分重视门(楼)牌的编制管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省公安厅多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门(楼)牌集中整顿工作,持续排查整改制作、安装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地方特别是新建道路两侧、小区新村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滞后,加之一些老城区现有门(楼)牌残缺不全、规格不一,编号设置随意、重复、单双错排、前后颠倒等问题比较突出,给户籍管理、社会交往、经济活动和群众生活等带来诸多不便。为进一步规范门牌标准地址编制管理工作,提升地址管理服务和网格化社会治理水平,我们充分研究吸收你们的宝贵建议,于今年上半年,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会同省民政厅进行多轮研究会商,拟定了《江苏省门牌标准地址编制规范(试行)》《江苏省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制作规范(试行)》(送审稿),拟于近期提请省政府下发,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这两项标准规范的落地落实,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门牌标准地址方面存在的混乱状况将会得到很大改观。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公安厅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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