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54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18-07-09 16:33

 

苏公厅〔2018273

 

周继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江苏省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省份。今年6月,省法院牵头召集公安厅、司法厅、保监局举行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商定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人及办公室具体人员,初步研讨信息数据互通及调节机制等问题,就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我厅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运用大数据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公正高效处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广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对接“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进一步提炼总结“南京建邺模式”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组建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公正、高效、透明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公安厅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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