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9-05 08:46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本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

附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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