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打击整治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 发布日期:2019-01-10 13:59

 

公安部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2019年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重点举措等有关情况。会上,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此次组织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往年的专项行动相比,有哪些新的特点?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针对当前我国涉枪涉爆犯罪的形势特点,近年来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缉枪治爆、灭枪、打击边境走私枪支弹药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此次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亮点就是由过去一个部门组织的专项打击变成了国家层面24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与以往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在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下,24个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制定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督促主动上缴、投案自首,鼓励踊跃举报;外交部专门部署驻外使领馆加强与所驻国家沟通,强化国际执法合作。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制定出台了有力有效的举措,切实形成了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天津、内蒙古、安徽、湖北等地建立涉枪涉爆企业黑名单制度;黑龙江、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强化边境管控,严厉打击整治涉枪及贩毒、偷渡、赌博、绑架等合流犯罪;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地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挂牌整治省际交界制爆贩爆重点地区,形成合力围剿之势。

二是查处打击针对性更强。专项行动针对枪爆违法犯罪形势特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个战场,将边境走私、网络贩卖、非法私制私藏枪爆物品等三类犯罪案件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加大线索摸排、在逃人员缉捕和查处打击力度,及时侦破了一批大要案,沉重打击了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犯罪的高发势头。

三是重点整治成效更加明显。专项行动始终坚持境内境外、网上网下一起抓,坚持打击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不断创新枪爆物品管控办法举措,健全完善联动打防管控机制,深入治理了边境通道、网上传播、寄递物流、矿山秩序、原材料管控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堵塞了漏洞,消除了隐患,保持了持枪和爆炸犯罪案件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20181月到11月,两项数据分别同比下降了27.6%29%。目前,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103起重大枪爆案件已经全部办结,部督在逃人员缉捕率达78%,天津、吉林、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贵州等地缉捕率达100%

四是宣传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各地、各部门把宣传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了对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力。特别是20189月,公安部组织全国146个城市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和舆论效果。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5000余条,根据这些线索破获的案件有2200余起,兑现奖励365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记者:此次专项行动收缴的枪支主要是什么类型?涉枪涉爆犯罪有什么新的情况和新的动向?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收缴猎枪1.2万支、气枪4.2万支、火药枪3.8万支、射钉器改制枪支和其他枪支5.4万支。其中,射钉器改制枪支和猎枪、火药枪,大多数是山区、林区、牧区的牧民、村民私自改制,用于看家护院、护牧护秋。

大多数气枪都是枪支爱好者通过网络购买,用以收藏。其中,也收缴了少量的军用枪、仿军用枪。从目前破获的案件分析,大概有几种情况:

一是非法制贩、走私枪爆物品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绝。有些制贩枪支案件,涉及线索较多,跨区域团伙作案明显。二是仍有一些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有一些枪支爱好者,出于收藏、爱好、狩猎等目的,非法获取枪支弹药。三是枪爆犯罪往往与黑赌毒犯罪交织。不法分子以枪护毒、以枪护赌的情况相对突出。四是利用枪爆物品作案仍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枪爆物品实施个人极端犯罪,甚至因为矛盾纠纷引发冲突,造成人员伤亡。针对这些情况,公安机关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加大社会面收缴力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枪爆物品危害社会。

记者: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涉枪爆违法犯罪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来看效果如何?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刘忠义: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公安机关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控枪支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境外走私、境内制贩、网络贩卖枪支弹药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涉枪违法犯罪中走私、制造、贩卖、通联、运输各环节打击整治,集中力量开展专案攻坚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全力以赴打击各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境外走私、境内制贩、网络贩卖涉火药动力枪支弹药、高杀伤力气枪、易改制枪支犯罪活动。

二是加强重大涉枪专案攻坚。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力量破获了一批重大涉枪犯罪案件,对一些特别重大案件,公安部直接牵头组织侦办,力争对涉枪犯罪打深打透打彻底。

三是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整治。针对个别边境地区和口岸走私枪支案件高发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严打走私枪支等犯罪活动,强化边境地区口岸查堵管控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遏制境外枪支的流入。

四是强化部门间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侦查办案、收缴枪弹、堵塞漏洞、遏制发案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打击整治工作效能。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侦查办案工作需要,在组织指挥、侦查协作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多项侦办涉枪案件工作机制,确保侦办涉枪案件能一追到底、除枪务尽。通过近一年打击整治,境外走私、境内制贩、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涉枪案件发案数实现较大幅度下降。

记者: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的产销旺季,请问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在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对公众有哪些提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破获了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重大涉爆安全隐患,对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作用积极,效果很好。

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要牢记三件事:第一,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从网上购买烟花爆竹,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同时烟花爆竹也不能邮寄,不从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没有粘贴流向标签的不合格产品。第二,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不要忽视安全问题。从业单位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储存烟花爆竹。个人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购买的烟花爆竹不要放在有烟火的闲置房屋或阳台内,远离明火和热源,严防发生事故。第三,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过节,大多数城市都制定了禁限放政策、划定了禁限放区域,请大家务必遵守禁限放规定。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也要注意安全,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进行燃放,尽量远离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确保安全。

记者:去年网安部门打击整治涉枪涉爆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级干部黄胜华:去年以来,公安网安部门持续开展涉枪涉爆犯罪侦查打击和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的清理工作。在案件侦查打击方面,截至目前,各地网安部门共配合侦办涉枪涉爆案件3287起,在违法信息清理方面,网安部门以净网2018”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全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网上安保为重点,不断加大对网上涉枪涉爆等违法信息的清理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发现清理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10.4万余条,关闭整顿违法网站栏目8200余个,阻断境外贩卖枪支弹药等专设违法网站154个,对传播涉枪涉爆等违法信息问题突出的365家网站进行了挂牌重点整治,有力地维护了网上秩序安全稳定。

下一步,公安网安部门将把清理整治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净网2019”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全面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信息的清理整治力度,确保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记者: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采取哪些别的措施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根据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公安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广大民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深入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严防各类潜在风险转化为危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现实危害。

二是扎实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对迎新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严把安全许可关,逐一明确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根据需要组织警力维持现场和周边秩序,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管理单位,维护好景区治安秩序。

三是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旺盛的特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线索的排查,加大侦查打击力度,切实保护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针对节日期间聚众赌博问题多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到知法守法、远离赌博;同时,加大对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净化节日期间社会风气。

五是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坚决打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结合春运安保,突出加强地铁公交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巡逻执勤,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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