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征集供应商建库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19 11:37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现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择优建立供应商库,用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库种类

按照急用先建原则,首批拟建立以下种类的供应商库:

1、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2、智能化安装工程;

3、工程造价咨询;

4、工程监理;

5、政府采购代理;

6、工程招投标代理;

7、信息系统监理;

8、影视制作;

9、会场布展。

二、报名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的供应商,必须是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供货单位;

2、报名“智能化安装工程”的供应商,必须是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现行“智能化安装工程”协议供货单位;

3、报名“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的供应商,必须取得江苏省财政厅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最新一期协议供货资格。

三、申请入库供应商须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诚信承诺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

2、供应商登记表(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表证复印件;

7、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8、与所报名供应商库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9、公司简介(应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10、其它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11、如委托办理的必须同时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12、报名资料首页应明确注明所报供应商库的种类,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1、申请材料凡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由各供应商自理;

3、申请材料应于即日起至20197317:00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递交至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京市扬州路10号 江苏省公安厅E南楼404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25-83525308

五、供应商入库审核

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所有申请入库的供应商进行考察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供应商,对申请入库供应商未能入库的原因不作解释,每个种类的供应商库入库单位不少于6家(报名单位少于6家的除外)。

 


附件   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登记表.docx

 

 

江苏省公安厅采购办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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