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11月17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江苏考察时的重要指示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全省公安机关贯彻意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旸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决策部署,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深化改革发展、不断奋发进取的努力方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开创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到地方视察就来到江苏,并主持召开第一个全局性发展战略工作部署会,具有极其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让我们倍感振奋鼓舞、倍感责任重大。全省公安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切实找准自身方位,坚定扛起公安机关职责使命,按照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为护航“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是对江苏工作的精准把脉、科学定向,饱含深切的信任和巨大的关怀,是党中央在新征程上对江苏工作的殷切期许。全省公安机关要瞄准总书记赋予江苏的新使命新任务,自觉对标、自加压力,与时俱进地审视自身工作,更加彻底地推进改革、更高水平地探索创新,结合“十四五”规划,切实拿出与新使命相匹配、相符合的工作思路和发展举措,不断开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出谋划策,主动参与其中,在“放管服”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区域警务协作等方面拿出过硬措施,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紧扣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社会治理主力军作用,深入研究严打整治环境犯罪新机制,纵深推进长江禁渔,加强典型案件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平安中国建设的规律特点,阐明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作为维护平安稳定的主力军,全省公安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着力建设水准更高、品质更优、群众更认可的平安江苏。要打造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的示范区,深入开展严打突出犯罪专项行动,狠抓公共安全隐患整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深化“平安前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微细胞”。锻造担当平安建设重任的硬肩膀,推动基层党建与平安建设相互促进,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为平安建设提供坚强队伍保证。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