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0-03-12 11:18
3月10日,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涛带领交警、治安、食药环、法制、新闻中心等部门相关同志,接受徐州广播电台战“疫”《行风热线》特别节目的电话连线专访。
连线期间,周涛同志就徐州市局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各业务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围绕疫情防控期间交管、户政、在线政务办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回应了社会关切的问题。
相关访谈实录如下:
主持人:徐州公安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企业复工复查?
周涛: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徐州市公安局专门出台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二项措施》,建立了“警企”挂钩联系、“项目警长”责任制、重点车辆优先通行、政务管理服务等制度,相关警种部门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主持人:目前疫情防控期间,车管业务是否开通,如何办理?
车管所副所长马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目前,交警部门车驾管业务实行“预约制”和“实人制”,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机动车业务预约中,个人业务限单人单笔,公户业务不超过3笔每单(公户业务需提供单位复工证明)。预约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非预约业务暂不办理。
机动车业务预约电话:0516-83642402;
驾驶证业务预约电话:0516-83642372。
主持人:目前可以现场预约办理的车管业务有哪些?
车管所副所长马耀:1、驾驶证业务,办理地点:焦山业务服务大厅,包括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2、机动车业务:办理地点一:汽车城、汽配城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个人业务:办理小型汽车市内转移登记业务。进口车业务暂不受理。公户业务:办理小型汽车市内新车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综合业务(补牌补证、发放临牌),转入、转出业务暂不受理。
办理地点二:银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长兴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小型汽车市内转移登记业务(个人、公户业务均可)。进口车业务暂不受理。货运使用性质的机动车业务: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综合业务(补牌补证、发放临牌)。转入、转出业务及重点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营转非大客车、校车)业务暂不受理。
主持人: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怎么办?
车管所副所长马耀:第一种情形,符合6年以内新车免上线检测的车辆,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后,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种情形,需上线检测的机动车,在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按规定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一办理延期。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于机动车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对因逾期未检验可能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统一延长期限,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结束后,车主尽快办理。
主持人:疫情防控期间驾驶人无法按期参加满分审验现场教育怎么办?
车管所副所长马耀: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工作统一部署,暂停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现场教育工作。对已经预约参加满分、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及满分考试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预约,统一办理延期。“两个教育”的现场教育学习预约恢复时间请广大驾驶人关注各地相关公告。
主持人:疫情期间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理赔是否受影响?
鼓楼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马朝民:疫情期间,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正常办公,并强化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事故处理多措并举,为群众大开方便之门,事故处理和理赔不受影响。
首先,疫情期间事故处理部门本着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宗旨,对车能动,人未伤、甚至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在保险齐全情况下,一律不扣车,实行快处快撤,并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快赔。
其次,交警部门在全市市区和高速设置了13处交通事故自助处理终端机,方便群众自行处理。请关注徐州交警,徐州警方微信公众号或使用交管12123平台处理事故,对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车损,人员轻微伤事故自行拍照上传,真正做到事故快处、快撤、快赔。
主持人:请问针对疫情期间危险物品单位复工复产做了哪些工作?
治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彭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指导申请单位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交申请,不见面审核后,邮寄或留置送达纸质证件;二是对爆破作业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指导相关单位改变以往集中时间地点的培训方式,倡导实行网络教育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爆破作业单位通过网络教学、观看视频等方式组织完成,并做好课时记录;三是加强对市政项目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复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主持人:疫情期间居住证持有人不能及时返徐,居住证不能办理延期怎么办?
治安支队五大队三级警长姚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徐,系统将给予自动签注。
主持人:买到了假口罩、假特效药怎么办?
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宗德宇:民众如果线上或者线下买到了疑似不具备防护功能的假口罩或者宣称能防治疫情的假特效药后,可以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属地公安机关举报,提供未使用的口罩、药品及交易记录等证据,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主持人:哄抬口罩、药品等资源的物价是否构成犯罪?
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宗德宇:民众发现有哄抬物价的情况时,可以固定初步证据,然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根据具体情况将由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主持人:买卖斑鸠、刺猬等野生动物是否犯罪?
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宗德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凡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主持人:捕获了野生动物后自己食用是否构成犯罪?
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宗德宇:根据《决定》规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包括自己食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人员食用,违反规定的由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主持人:娃娃鱼、牛蛙等野生动物是不是一定不能买卖?
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宗德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野生的娃娃鱼、牛蛙等野生动物不允许买卖,但如果系经过国家审批符合人工饲养条件的单位出售的,经过检验检疫,配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娃娃鱼等野生动物也是可以买卖饲养的。但仍建议民众如果见到有贩卖野生动物或者自称是养殖的野生动物时,谨慎购买,尽量远离摊位,不具备专用标识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举报,由相关单位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主持人:针对不配合社区、公安机关防疫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群众怎么处理?
法制支队政委姚磊:江苏针对新冠肺炎防控启动了应急程序,徐州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有关通告,都对疫情期间群众配合防疫工作作出了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是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命令、决定,每一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因此,如果在疫情期间不配合社区、公安机关防疫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就违反了有关规定,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遇到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的怎么办?
法制支队政委姚磊:疫情期间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是政府有关通告明确的内容,每一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因此,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主持人:棋牌室、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擅自营业怎么办?
法制支队政委姚磊:根据政府有关通告,棋牌室、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暂停营业。因此,擅自营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主持人: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看到网上传播了很多谣言,谣言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危害,公安机关是如何应对,如何加强正面引导的?
新闻中心四级警长张译之:在目前的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的速度快、范围广。谣言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制造恐慌情绪;误导公众“乱”防疫,增加疫情传播风险等。市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了快速反应的辟谣机制;二是建立了协同高效的引导机制;三是对造谣者及时依法开展查处。
主持人:疫情期间老百姓足不出户,一些交管、户政问题需要通过网上来办理,那么公安机关推出了哪些线上服务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新闻中心四级警长张译之:徐州市公安局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全力实施保障道路畅通、优化户籍管理服务、推行出入境服务上门等措施,交警方面,优化了交通违法处理网上系统,对“学法免分”系统进行全面优化,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处理交通违法需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交管12123”手机App,引导当事人使用手机处理道路交通轻微事故,及时更新“徐州公安微警务”“徐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内“事故快撤”业务模块相关内容等;户政方面,依托政务网、“徐州公安微警务”集群,实现户政业务“全面上线、全程在线”,对于企业复工办证人员,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等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制发证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复工人员用证需求。
(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