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5万群众受益“法援惠民生”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引导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权。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769件,受益群众近15万人,群众满意率达98.5%。
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把民生实事抓“紧”。把办好省政府“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入点,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在全省部署开展“同心战疫情”“决胜达小康”“全力保稳定”活动,因时因势推出7个方面36条便民利民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每周分析、半月通报、月度研判、随机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坚持需求导向,着力实现覆盖范围更“广”。全省13个设区市中,已有9个设区市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低保调整至最低工资。在已规定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加强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对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以及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全部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及时将因疫致贫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坚持服务导向,努力促进惠民措施落“实”。建立“零障碍”服务平台,构建以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以12348热线电话、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接入渠道为载体,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需求的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格局。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代办点568个,畅通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加强走访调查,及时提供上门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致力做到援助质量过“硬”。在全省开展“受援群众大回访”活动,细化案件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纳入省地方标准2020年制定计划,并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同行评估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以及有关重要民生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工作协作、联动响应、案件流转机制,针对性加强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