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扬州市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救助?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29 17:08

1、接待咨询

残疾人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当地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救助申请。救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扬州市残疾人法律救助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解答所咨询的法律事宜,并将接待或咨询的结果登记在册。

2、审核办理

(1)工作站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提出法律救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指导其填写《扬州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申请表》《扬州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表》《扬州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2)工作站结合残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二次复审,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救助的决定。

3、法律救助

工作站认定救助事项符合法律救助条件的,由其工作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安排相关责任人或职能部门进行法律救助。

4、救助终结

工作站人员在救助事项办理终结后,要及时办理结案手续,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