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03-28 16:17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和消费纠纷的频发,要向侵权行为说不,意味着必须要树立正确维权意识,了解正确维权渠道。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正确维权意识,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方式的选择,南京警方组织开展本次调查。现问卷调查已经结束,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1、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男性占54%;女性占46%。
2、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16-25岁以下的占31%;26-35岁的占42%;36-45岁的占19%;46岁以上的占8%。
3、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职业为学生占19%;企业职工的占3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的占29%;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的占13%;退休或无业的占5%;
4、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有过维权经验的占47%;没有过维权经验的占53%。
5、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基本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的占15%;了解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的占56%;完全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的占29%。
6、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在消费(包括网络消费)时合法权益没有被侵害过的占27%;侵害过,但次数较少的占54%;侵害过,且次数较多的占19%。
7、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一般会据理力争的占29%;看事情大小而定的占47%;很少想到维权的占24%。
8、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且与经营者不能和解的情况下,会采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或向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的占18%;向媒体曝光的占6%;拨打110寻求帮助的占61%;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占12%;其他的占3%。
9、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选择通过12315或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来进行维权的原因为维权流程透明的占26%;原因为维权效率高的占35%;原因为维权方式便捷的占24%;不会选择此类维权方式的占15%。
10、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选择通过向媒体曝光来进行维权的原因为维权流程透明的占7%;原因为维权效率高的占35%;原因为维权方式便捷的占13%;不会选择此类维权方式的占45%。
11、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选择通过拨打110寻求帮助来进行维权的原因为维权流程透明的占15%;原因为维权效率高的占36%;原因为维权方式便捷的占42%;不会选择此类维权方式的占7%。
12、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认为消费者对自己权益保护不足的在于消费者害怕麻烦,不去维权的占36%;在于消费者对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的占64%;在于消费者不易掌握商家的侵权证据的47占%;在于消费者对相关职能部门或消费者保护协会不信任的占28%;其他的占6%。
13、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觉得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维权意识不高的占39%;社会经验不足的占26%;相关权益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的占44%;正确维权方式宣传不足的占41%;其他的占8%。
14、参加问卷调查的人群中,了解关于维权的知识的方式为大众传媒,如报纸,电视,网络等的占48%;旁人口头阐述的占17%;校园社团宣传的占34%;听专门讲座、课程的占7%;其他的占9%。但还是在有些方面存在欠缺。
综上所述,被调查者整体的消费维权意识比较乐观,从问卷分析来看,多数消费者有过维权经验,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12315 维权热线、消协等有关部门有一定了解,在权益受损时,也能够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但部分消费者仍存在维权方式不当,法律法规不了解等问题,大部分消费者选择拨打110寻求帮助的主要原因是维权方式便捷、高效,但此类问题一般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最终的处理途径仍要通过向12315 投诉、工商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普及,相关行政部门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帮助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护权益。
(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