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2023年法治公安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3-27 16:32

 

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整体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全面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必修科目,引导民警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11月,举办设区市公安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和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法治现代化”专题辅导报告。组织民警参加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和江苏实践”征文活动,全省公安系统8篇论文获奖。依托“江苏省公安机关网上法律学校”,组织全体民警参加网上专题学习考试。

(二)全面部署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省公安厅党委2次专门听取法治公安建设情况汇报,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及时部署推动依法治省、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工作。印发《2023年全省法治公安建设要点》,明确依法治省、法治公安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细化任务清单,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工作推进落实。全面总结推广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的张家港市公安局法治公安建设经验,召开法治公安建设现场会,分批组织各地业务骨干到张家港跟班培训,多次组织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长、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交流学习,推动各地对标找差、改革创新、争当先进。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法治江苏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江苏建设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和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出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大队、派驻法制员工作标准》,明确量化指标,纳入执法考评,全面激发创建热情,涌现出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标杆单位和典型做法。

(三)全面构建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推行市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结果纳入公安队伍现代化考核。每季度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判分析执法质态,汇聚警种部门合力,推动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二、依法高效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加强服务供给。围绕企业开办、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重点方面,深入实施公安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举措,努力为企业解决困难诉求、挽回经济损失。落实公安部“30条措施”,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推出户籍、治安、交管等方面12项务实举措。开展“解企忧、促公正、提效能、护发展”专项行动,针对打击破案、安全防范、审批服务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攻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警企联络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构建新型警企联络服务体系,为警企联络服务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二)精简流程环节。全省公安48项行政许可全部清单化管理,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广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应用,全面公开服务地址、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要素,为企业群众提供导引式服务。在去年推进7大类21项“减跑动”“减材料”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明确12项“双减”方式内容、支撑条件和完成时限。目前,全省已有16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减跑动”,9个事项实现“减时限”,3个事项实现“减环节”,12类申请材料实现减免。在全省开通40个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通办”窗口,办理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

(三)提高网办效率。加快“一平台”建设,推动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加快“一中心”建设,推动“一网通办、全程在线”。有序推进市县网办中心建设,推出治安、交警等7418个网上服务事项,目前全省13个地市全部建成网办中心,“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一批高频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为群众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四)减轻成本负担。探索公安政务服务进驻重点企业、进驻社区、进驻村组,创建南京雨花软件园合成服务中心、徐工集团警务室、无锡江阴山泉村“太湖e警”综合服务点等,延伸设立668个自助服务区、2600余个社会服务点,更大范围便民利企。紧盯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持续推开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和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建强134个省市县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建成1188个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全省80%以上居民可就近办理315个高频事项。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对人才落户、新生儿出生、旅馆开办、开网约车等13个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健全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推动省人大修订《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道路交通管理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范,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聚焦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焦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问题,制定出台斗殴伤害类警情案件处置、涉旅游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执法指引文件,形成现行有效的江苏公安执法标准体系,为一线执法提供有力的实战指引。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反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健全公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公安机关助企纾困法治服务保障九项措施》,规范涉企执法,支持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交警部门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全面落实法治改革任务,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一)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公安部规范接报案和立案工作要求,聚焦受立案环节执法突出问题,启动建设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专区接收群众上门报案、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等案件,确保所有报警报案、移送案件规范处置。印发《关于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即时精准、公平公开、可量化的执法质效评价机制,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规范侦协工作机制,共同出台规范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意见,解答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相关问题,提升公安规范执法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水平。

(二)推进中心提质增效。市县公安机关全面建成应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南京市局玄武分局、江阴市局、东台市局三个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系统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制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标准》,明确具体要求,探索提质增效新路径。部署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成效评估,实行星级化管理,营造对标、达标、创标的浓厚氛围。

(三)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完善省、市、县执法管理中心、基层所队案管室四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普遍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有效加强对接处警和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五、构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不断促进公平正义

(一)推进人民调解。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全省共有1693个派出所建立了“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253名。今年以来,全省通过“公调对接”形式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万余起,其中成功调解3.3万余起。年初,省司法厅、公安厅对全省49个“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单位和100名人民调解员予以通报表扬。

(二)深化复议改革。按照中央、省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推动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证据规则办好案件,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行政执法质量和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多次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三)规范应诉工作。加强诉源化解,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全省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达100%。正确处理行政诉讼和执法质量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和严格规范执法的关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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