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25-01-21 09:47


(一)线下渠道: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线上渠道:南京居民个人申请查询的,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全流程网上办理,直接在线出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另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2.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仅限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本市签发居住证在宁暂住人员办理。如需纸质证明可下载电子版证明后自行打印。3.申请后,72小时内办结,且在3日内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