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5-03-02 00:00
江苏省公安厅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承担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
4、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及外国人在我省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口岸边防检查和边防治安工作。
6、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10、组织、指导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12、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13、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省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省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5、制定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全省警备直升机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
17、统一领导全省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协助管理全省公安边防部队,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8、制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9、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省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20、承办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公安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引领、改革驱动,进一步整合内外资源、优化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基础工作,科学管理队伍、提升能力素质,不断完善和发展江苏公安“一体两翼”的工作布局,努力再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过硬队伍建设的新佳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完善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机制。统筹政治保卫、反恐防范、社会稳定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防止我省发生暴力恐怖案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化工作提档升级。按照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受益的总体要求,牢固确立“采集为先、数据为王、应用为本”的理念,以开展基础信息化提档升级行动为抓手,以推动“警务大数据”工程为支撑,以优化信息采集、整合、应用流程为关键,进一步做实做精基础工作、做强做优科技支撑,最大限度地把基础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战斗力。
三、加快提升打击犯罪工作整体质效。始终把打击犯罪作为公安机关的主业,健全完善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抓住薄弱环节,挖掘内在潜力,拓展增长空间,全面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
四、全面建立社会面防巡防工作常态机制。牢固确立巡逻执勤是公安机关基本勤务方式的理念,深入实施城市巡逻体制重组工程,把青奥安保战时巡防的有效做法固化下来,加快推进巡防队伍专职化、巡防勤务常态化、巡逻处警一体化,织牢动静结合、攻防兼备、全时空控制的街面路面治安防控网。
五、改革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础建设。着眼全面和长远发展,下决心解决制约派出所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正把派出实力做强、机制做优,打造成守护一方平安的坚强堡垒。
六、推动完善公安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法治思维、创新治理方式,改革和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建立职责法定、权责统一的监管责任体系,形成执法严格、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七、着力提高法治公安建设水平。坚持用法治引领平安建设和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以打造法治公安排头兵、规范执法模范区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八、深入打造革命化实战化警队。紧紧围绕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的目标,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主线,着力铸造忠诚警魂、科学管理队伍、增强能力素质、培养优良警风,深入打造革命化实战化职业警队,真正使公安队伍成为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厅机关30个内设机构,以及省看守所、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和交通巡逻警察总队等4个二级预算单位。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为现役体制,经费不纳入省公安厅部门预算管理。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江苏省公安厅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省财政关于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省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厅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三、2015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15年省公安厅预算总收入为123274.9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112725.9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91.44%;
(2)其他资金1054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56%。
2、支出预算。2015年省公安厅支出预算总为123274.97万元,与收入预算持平。其中:
(1)按支出预算功能分类,主要有:
①公共安全支出115011.04万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70万元;
③交通运输支出3372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2183.23万元。
(2)按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支出用途),主要有:
①基本支出224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3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4.20万元;
②项目支出100240.09万元,其中:单位发展支出98780.79万元,省直发展支出1459.30万元;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613.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江苏省公安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安排112725.9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18232.88万元;
2、治安管理450万元;
3、出入境管理34550万元;
4、禁毒管理100万元;
5、道路交通管理18904.36万元;
6、居民身份证管理 11749.98万元;
7、网络运行及维护2445万元;
8、拘押收教场所管理865万元;
9、警犬繁育及训养40万元;
10、信息化建设8013万元;
11、其他公安支出9111.82万元;
1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08.70万元;
13、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3372万元;
14、住房公积金1163.26万元;
15、提租补贴1019.97万元。
(三)公共财政安排“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省公安厅公共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68.13万元,较2014年压降354.07万元,压减19.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20万元,与2014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1115万元,与2014年持平。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较上年减少320万元。
(3)公务接待预算233.13万元,较2014年压降34.07万元,压减12.75%。
2、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2015年省公安厅公共财政安排会议费支出预算318万元,较上年压减145.62万元,压减31.41%;培训费支出预算768.50万元,较上年压减126万元,压减14.09%。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