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8-03-15 07:07
苏公厅﹝2018﹞8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现将《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从现在到二O二O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省委作出深入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未来三年,我省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制度机制逐步健全,警务运行模式更加成熟,基层基础实力不断增强,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面临矛盾问题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现制定《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发展行动三年计划(2018-2020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任务和新时代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交通强省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新矛盾、新使命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新期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管理交通与维护治安并举,坚持机制变革与科技创新同向发力、执法管理与民生服务同步推进,着力强化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治理格局,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美好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巩固发展江苏道路交通管理发展成果和领先优势,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在全国重要地位的要求,奋力走出一条贯彻新发展理念、彰显新时代特征、具有新江苏特色的交通管理新路子。主要体现为“六个更加”:
——道路交通更加平安。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风险隐患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经营管理单位定期会商、联动监管、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点路段风险隐患治理、“一路三方”联动协作、突出问题联合督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八项工作机制运转高效,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趋好。全省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事故多发平面交叉路口整治完成率100%,农村重点地区重点公路标志标线按标准设置率100%,机动车万车死亡率降至5以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城市交通更加顺畅。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健全完善,交通组织科学精细,交通管理设施齐全规范,交通运行有序通畅。城市主、次干路交叉口渠化率达到90%以上,设区市主干道、县级城市3条以上主干道实现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或绿波控制,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城市交通高峰拥堵延时指数、道路高峰出行平均速度等主要指标领先国内同类城市。
——执勤执法更加规范。执法制度标准进一步健全,执勤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管理责任有效落实,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交通安全违法现场执法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交警支、大队100%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室),不发生因执勤执法重大过错导致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和执法安全事故。
——交通警务更加智慧。交通管理大数据应用服务格局基本建立,智慧警务建设深入推进,警务实战和警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建成全省交通管理大数据中心和智慧交通警务平台,省市县公安交警部门交通指挥服务中心、公路交警中队勤务指挥室100%实战运行,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和卡口监控100%接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跨江大桥、高速公路枢纽高空高清视频监控100%覆盖。
——民生服务更加优质。“互联网+交管服务”工作模式深化完善,交通管理服务网格不断织密,人民群众获得感倍增。交通管理业务办理能不见面的就“不见面”、必须见面的“最多跑一次”,掌上交通管理服务用户达到1000万人以上,整合交警执法服务窗口、公安派出所、邮政网点等资源打造城市、农村“服务圈”,全省所有市县全部建成交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或者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所有车管所推广“通道式”上牌服务,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高速公路遇有恶劣天气和节假日交通大流量,交通组织、交通诱导、信息推送更加科学及时,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交通风尚更加文明。文明交通“江苏共识”和安全行车“江苏规矩”深入人心,交通安全文化丰富发展,交通安全教育广泛普及,文明交通风尚进一步弘扬。全省文明交通指数比2017年提升10%以上,每个市县建成综合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国省道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百车重点交通安全违法率低于5%。城市主干道路口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分别达90%以上,机动车礼让行人率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全省公安机关在实施公安交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要重点组织实施好“六大行动计划”:
(一)平安交通行动计划
1.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抓住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机遇,开展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和“平安交通示范村”创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员”管理模式,制定实施交通安全“网格员”工作规范;健全交通事故“黑点”管理员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继续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实施1.2万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之间、通镇村公交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改造;开展高速公路道路工程隐患排查,逐市逐点解决交通堵点和事故“黑点”;开展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专项整治,切实压降路口事故发生率;挂牌整治300个农村集镇,解决交通环境混乱问题。
2.提升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防控能力。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调整完善“两客一危”车辆禁行时间;试点推广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制定“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手册、风险目录、管控措施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升级“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载货货车和半挂牵引车主动智能防控终端和系统平台,预警预控车辆和驾驶人不安全行为;继续开展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制定超限超载车辆源头管控办法;推动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协调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提升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能力。提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重点车辆管理职责分工》,明晰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组建源头管理专职队伍,市、县车管所设立专门机构,执勤大、中队指定专人负责。协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一车四方”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监测平台的应用,拓展将重型货车等纳入动态监控监管。修订《江苏省机动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隐患源头督促、路面查处、部门共管、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设置标准机动车查验区,推广应用高科技智能查验设备,加强查验远程监管。会同质检部门出台机动车检验监管规定,实行检测机构分级管理,健全违规检验查处机制。
4.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敏感交通舆情、节假日交通大流量等应急处置预案。对接政府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恶劣天气和交通大流量条件下全路网通行信息发布机制。制定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规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和高地联勤联动。设区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强化高速公路交通指挥调度功能,统筹实施市域高速公路路网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高速公路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放行期间客货分流措施,分步实施重点过江通道、易拥堵高速公路路段货运车辆限时错峰通行,推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大型枢纽交通渠化实现车道数合理匹配模式,优化服务区交通组织。完善以高速公路路网为重点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救援装备建设,探索使用直升机参与应急救援。开展多层级、跨部门的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在城市政府整体应急框架内,不断健全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城市交通应急保障能力水平。加强城市交警快反队伍建设,建强“铁骑中队”。
5.提升道路治安防控能力。加强道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公路执法站、治安卡口堡垒作用,加大新型科技装备投入使用力度,深度应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立数据归集、分析研判等机制,不断提高精准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根据不同车型、不同人员制定查缉工作规范,加强执法安全防护,不断推动安检查控工作规范化。加强与指挥中心、治安、刑侦、禁毒等警种、部门的密切配合,实施情报主导警务,部门联合协作模式,努力形成预防打击道路违法犯罪的合力。
(二)畅行交通行动计划
1.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体系。提请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编制发布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和年度发展报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科学调控机动车总量和出行比例;推动电动自行车和停车设施配建等地方立法,坚决控制非标电动车在城市的蔓延;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分时租赁汽车、自动驾驶等新业态交通管理政策。制定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推动规划部门将有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同规划、住建部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将交通影响评价成果纳入建设项目报审必备条件,实行交通影响评价和交通设计联合论证、监督审查制度。
2.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建设。积极参与道路交通整治规划和精细化设计,科学分配各类交通流的通行和停车空间,完善配套交通管理设施,改善公交和慢行交通出行环境。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设置和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建设,提高公交运行效率。通过调整通行政策,推动优化城市物流配送、封闭厢式货车通行管理,合理规划设置停车设施及行驶区域、路线、时间,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车辆通行管理制度。积极向地方政府报告,推动公共停车、配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总量。
3.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落实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制度,完善公安交警部门参与设计论证、项目验收机制,及时改造更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协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城乡道路交通指路标志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的清理,按标准设置和优化信号配时。制定优化交通组织意见,实施分类、分时、分段交通管理策略,综合采取单向交通、禁止左转、禁止掉头等管理措施,均衡路网交通负荷。开展路口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采取合理分配进出口车道、设置待行区、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措施,完善行人过街通道、公交站点、路段出入口、路内停车泊位等交通设计,提高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规范道路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
4.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城市堵点乱点挂牌整治和示范城市、示范路段、示范路口创建活动。健全公安机关与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管、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整治工作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治理,梳理支路网络,发挥道路微循环系统作用;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全面清理挪用、占用停车设施和双向停车,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遮挡交通设施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常态化严管机制,张贴封闭式厢式货车标识,严管外卖、快递车辆和电动自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严查闯红灯、酒驾醉驾毒驾、套牌假牌、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让行、人货混装以及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1.健全文明交通制度体系。完善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机制,省、市、县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并将文明交通指数向社会公开发布,作为文明城市创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将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加大对交通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力度。建立媒体公益宣传机制,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广电总台等联合制定媒体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年度刊播计划。
2.加强文明交通基础教育。将文明交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重要内容,落实文明交通教育社会责任。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两站两员”建设指导意见,制定人员配备、阵地建设等标准。建立省级交通电视频道,加强警媒合作,巩固宣传阵地。推动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员职业教育,建立专业课程体系,突出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预防性驾驶技能教育。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设区市建设综合型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和文明安全职业驾驶人评选活动。推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编制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材体系。全面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点),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建立网上学法栏目,开展驾驶人文明交通再教育。
3.强化文明交通社会动员。充分吸纳法治文化、诚信文化、平安文化等思想精华,不断丰富发展文明交通内涵,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壮大江苏文明交通公益宣传联盟,广泛吸纳互联网交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公共机构和车辆销售企业、保险公司等社会主体,组织开展系列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建立交通警务民意云平台,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违法及设施标志不规范问题,开展执法监督,推动社会共治。依托农村文化站、中小学校、基层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创新“开学第一课”、“农运班车课堂”、“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方式,运用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载体和文学、音乐、戏曲等形式,增强文明交通宣传的渗透力、传播力、影响力。
(四)法治交通行动计划
1.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积极协调推进《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设区市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定工作。优化执法执勤、执法取证和执法裁量标准,为各项执法工作提供指引和规范。进一步细化完善现场处置标准,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用语、现场控制、现场保护、现场调查以及突发状况应对处置等现场执法行为。实行法制民警及专职法制员准入制。完善落实交通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障制度,依法查处拒绝、阻碍、妨害交通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2.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制定交通民警参与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规范,建立交警侦办刑事案件的专门力量,以直属分局的名义办理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运输企业重大责任事故以及涉及道路交通管理业务的部分治安、刑事案件。依托省市两级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公安交警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办案信息共享,打通网上执法办案流程。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人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进执法事项公开,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依托案件管理中心(室),对执法要素和执法办案活动进行集约化、精细化、全流程、回溯式监督管理。有效管理应用执法办案系统、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系统等系统装备,进一步固化执法标准、优化办案流程。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协调监察委员会、检察院定期对交警执法进行抽查,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记分管理,推行网上学习,防范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五)智慧交通行动计划
1.建设交通管理“数据大脑”。制定《江苏公安智慧交通建设规划大纲》。建设江苏智慧交通警务平台,对交通管理综合应用、互联网服务等系统进行省级集中,实现与省级交通运输、安监、保监、农机、气象、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开发应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研判预警、交通事故智能分析研判、重点车辆源头监管、机动车查验和驾驶人考试监管等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交警队伍管理系统、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办案系统和无人机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系统。建设全省交通管理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开展交管信息系统三级等保创建。
2.构建交通指挥调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省级交通指挥服务中心建设,具备全省大数据汇聚、情报分析研判、民生服务、媒体发布和监管考核评估等五大功能。开展县级交通指挥中心、公路中队指挥室勤务管理精细化、道路查缉精准化、网上巡逻智能化、道路管控智慧化升级改造。建成应用省、市两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和交通指挥要素的集成可视。建设全省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交通指挥中心、执勤大中队勤务指挥室、公安检查站的音视频对接和统一指挥调度。强化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处置主动干预,建设恶劣天气智能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和信息发布系统。搭建全省语音对讲通信联络平台,实现“实时对讲、定位调度、勤务考核”。建设全省四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3.推进道路智能管控建设。抓住“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建设完善交通感知、交通智能控制和交通诱导等系统,推广应用停车管理信息、公共停车信息引导和交通信息服务等系统,创新应用汽车电子标识、异常事件检测和交通仿真等科技手段,逐步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事件自动监测、交通态势自动研判、信号控制自动调整、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交通出行信息自动推送。推进“科技围路”建设,实施高速公路高清视频和查缉布控系统加密工程,所有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节点、特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和高速公路入口主线位置安装视频监测、卡口监控等设施,建成全省道路交通巡逻图传系统,推广应用“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管控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研究成果和高速公路恶劣气象速度管控综合执法、视频智能监测分析研判等系统。
4.升级科技信息化装备。建设全省交警移动警务平台、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系统和安全接入通道,提高单警执法装备科技含量和集成度。为执勤大、中队配备一批车载式卡口、便携式卡口、智能巡逻车、无人机、一体化信息采集仪等装备,交通事故处理大、中队配备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无人机,公安检查站配备人脸识别系统。执勤民警配备新型警务通、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和语音对讲机,机动车查验员配备新型执法记录仪和PDA智能查验终端,源头监管民警配备新型警务通、执法记录仪,执勤辅警配备执勤记录仪。
(六)民生交通行动计划
1.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小型汽车考试发证业务全面下放到县级车管所,科目三考试全部纳入全国考试监管系统。出台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的工作意见,建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验收、确定资格的机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落实小型汽车、货车跨省异地检验。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定损、理赔,联合法院、司法、保监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
2.拓展交通管理服务。以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和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载体,深化交通管理“微警务”集群和“旗舰店”建设,“一站式”提供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缴款收费、考试牌证、智慧出行等服务。继续推进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法院、司法、税务、保险等部门进驻,“一门式”提供车驾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和税费收缴、保险理赔、司法调解、案件审理等业务。全面推广机动车查验上牌“通道式”服务,“一条龙”提供车辆登记、查验、上牌等服务项目。推行公安派出所和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银行、保险等网点代办交管业务。深化警邮合作,全省邮政网点全部开展代办业务。车管所应用机动车驾驶证无纸化管理、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机动车检测、查验智能审核比对、机动车登记服务、重点车辆远程监管、车辆报废、二手车交易管理等系统,推广驾驶证、行驶证自助办理机、智能机器人,县级车管所全部设置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点。
四、组织实施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落实保障措施,强力推进实施,确保公安交通管理提升行动三年计划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六大行动计划”,厅交警总队要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每年实施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明确时序进度,实行项目化管理。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市县分级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要争取将“六大行动计划”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程,每年考核结果作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厅交警总队要出台目标管理办法,建立月度排序通报和年度奖励激励制度,将日常工作评估与等级评定工作有机结合、统一开展。
(二)强化队伍支撑。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新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驰而不息推动交警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队伍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落实领导干部和热点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警铁军。要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教育培训,联合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重点实验室,加强国际警务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懂交通、会管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要实施公安交警人才培养计划,引进道路交通工程、大数据应用管理等专业人才,建立交通管理人才库,充实一批年富力强的专家能手和业务骨干。要围绕交警职业特点,建设训练基地,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使交通民警知识结构、专业素养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相匹配。
(三)落实警务保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六大行动计划”中的重点项目纳入城乡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综合考虑辖区面积、道路里程、机动车及驾驶人数量、交通状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执勤大、中队警力配置指导意见,制定完善营房建设、管理装备、执勤防护服等标准。要积极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体系,推进无房危房交警队、信息系统、公安检查站建设改造和硬件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保障工作。
(四)着力改革创新。要充分认识公安交通管理的重要性、复杂性,既要鼓励创新、勇于实践,又要把控方向、保持定力,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建立激励创新、鼓励创造的工作导向,设立交通管理科技创新和警务改革奖,每年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创新大赛,挖掘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巩固发展全省整体优势。各地要加强“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宣讲解读政策要求,跟踪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效益评估,涉及公安交通管理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