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1-06-17 07:07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6月15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召集分管联系部门的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讲,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刘旸指出安全生产连着千家万户,是极重要的民生。从去年开始,我省安全生产经过一年的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要在继续压降事故数量、防控重大事故、解决根源性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公安、司法、信访、国家安全和监狱管理等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时刻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确保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牢守住。
刘旸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排查、清除重大风险隐患上,防止发生大的事故。要在督查整治中见底清零,对农村地区道路设施、道路交通输入性风险、群租房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一些共性因素,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限,拿出硬招实招,逐项对账销账。要从事故教训中举一反三。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事故,相关警种部门要主动复盘、深入研究,认真剖析事故背后的本质性、根源性、规律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加以整治。在天然气爆炸事故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排查、扎实细致整改,确保消除“九小场所”、群租房同类问题隐患。要对山地越野马拉松、户外音乐节、民宿等新领域新情况见微知著,善于辨识背后的安全风险,最大限度把工作做在前面,超前防范安全问题。
刘旸要求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以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实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持续降低,努力做到安全与发展的动态平衡。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安全监管难题,是公安机关近年来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符合安全治理的规律,应当加以坚持、持续推进。公安机关要按照既定立法计划,围绕大型活动安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无人机管理等,进一步广泛调研、科学论证。面对庞大的风险底数和“看不见”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持续探索智能感知网、物联网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在隐患识别、风险预警、精准监管、规范操作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为安全监管插上科技翅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发挥好省级机关指导职能,促进基层安全监管精细化、具体化、规范化,公安机关要形成基层民警对安全监管基础工作的一揽子操作规程,不断增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要坚持秉公用权,一以贯之地严格公正执法,坚决防止用权不严、懒政惰政,坚决查处权力寻租、权力变现,切实为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清朗环境。
刘旸要求要把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作为重大紧迫的建设任务,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迅速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水平。各单位要组织部门条线,对已经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预案进行实效性检查,并加强日常训练和模拟演练,定岗定责定任务,让每名同志都知道突发情况出现时,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要教育全体同志充分认识到,值班备勤应当保持紧张状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省公安厅已经明确了领导带班、值班备勤AB岗,以及在岗带班、在岗备勤等制度,这要作为一项刚性纪律,教育到位、执行到位。在突发敏感案事件处置中,领导干部要能指挥、真指挥、善指挥,处置力量要反应灵敏、精干专业、作风过硬。要绷紧内部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认真细致地清除电气火灾、枪支弹药、设备设施、车辆房屋、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确保单位内部运行安全。
刘旸强调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拧紧责任链条,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主动精神,树立“我的岗位我坚守、我的阵地我负责”的强烈责任感,以每个环节的守牢底线保障整个体系的安全运行。强化攻坚精神,始终保持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和韧劲,对重大风险隐患、体制机制难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研究、具体部署、具体督办,集中资源攻坚破解。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明查暗访,及时发现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迅速督促整改到位。强化斗争精神,树立“把每个风险隐患都当成事故来对待”的理念,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不消除不放过,以严、细、实的作风推动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根本向好。
会议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谢润盛主持会议。省司法厅、信访局、国家安全厅、监狱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省公安厅在宁党委成员,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江苏警官学院院长参加。
(来源:江苏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