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01-03 09:30
近年来,苏州警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热点问题,以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水平为切入口,建立健全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卫健、人社、保险、社会救助8家部门联动机制,整合人民调解窗口、保险理赔窗口、法律援助咨询室、工伤认定服务站、检察工作站、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服务站、医疗体检站等X个功能站室入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联合办公,实现交通事故处理闭环式处置、全链条监管、一条龙服务,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无缝衔接,形成一站受理、多方联动、实用实效的“8+X”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体系。
一、坚持惠民为旨,高位布局事故处理民心工程。长期致力于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打造交通事故处理民心工程。一是坚持高点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大部署和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将“8+X”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八心工程”范畴,主动破解社会矛盾、补强优质公共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要。二是坚持试点先行。2011年以来,苏州市公安、司法、法院、保监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四方联动机制,积极协作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损害赔偿纠纷;高新区交警大队率先试点“四方联动”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模式,整合四方力量入驻事故处理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工业园区交警大队进一步创新升级“四方联动”模式,率先打造由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企业构建的“8+X”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模式。三是坚持整体推进。在试点基础上,提请市委政法委加强统筹推进,专门制定《苏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40+项目实施意见》,明确将“8+X”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其中重要工作,全市推广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5家交通事故处理智能服务中心。
二、坚持整合为要,高标打造线上线下服务中心。多次协调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联动会商,明晰各部门职责和各流程环节,以高标准打造交通事故处理线上线下服务中心。一方面,做强做优一站式线下服务中心。健全公检法司等“八方联动”机制,以法律援助咨询室、保险理赔窗口等形式在服务中心联合办公,实现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作,形成三调结合、多方联动的“8+X”工作模式。以工业园区为例,今年以来园区公安交管部门移交智能服务中心交通事故案件1.2万余起,人民调解员调解事故1.1万余起,调解率为92.5%,驻中心法院立案诉讼578件,占中心全部受理案件3.8%,大量交通事故纠纷在调解环节成功化解。另一方面,做强做优一体化线上服务大厅。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将线下智能服务中心向线上延伸,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业务壁垒,通过平台数据对接、案件线上流转,建成交通事故信息查询、轻微事故远程定责、线上交通事故调解及一键理赔、伤残鉴定委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理等一站式事故处理服务功能,并与法院系统“道交一体化平台”、司法系统“司法调解平台”对接,探索建立互联网法庭。
三、坚持效益为重,高效释放交管改革发展红利。积极推进交通事故处理智能服务中心和“8+X”交通事故综合服务网上处理大厅建设,实现了政治效益、法律效益、社会效益的多效提升。一是政治效益初步显现。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和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都将“主动破解社会矛盾、补强优质公共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要”作为重要内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亟需在新时代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苏州警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大力推动智能服务中心和网上处理大厅建设,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二是法律效益初步显现。检察院、法院入驻智能服务中心,可以实现第一时间介入公诉交通肇事案件和危险驾驶案件,并有利于集中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类矛盾纠纷,将大量事故案件化解在诉讼流程之前,减少人民群众的诉讼矛盾。依托网上处理大厅,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调解并上传调解相关材料,人民调解员依申请进行线上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三是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保险公司入驻智能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保险咨询、勘损核赔、保险理赔等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理赔问题。道路救助公司入驻中心,为存在资金困难的群众及时垫付抢救费用和殡葬费用,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智能服务中心和网上处理大厅的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有力破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发案多、处理周期长、赔偿计算繁杂、及时理赔难等难题,大大减少了群众来回奔波之苦,显著提高了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供稿:苏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