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公职律师工作
- 发布日期:2022-10-14 16:15
为切实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南通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使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公职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自2017年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工作稳步推进,公职律师已逐渐成为本部门决策的法律参谋和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法律帮手。但因各地公职律师工作发展不平衡,制约了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意见》的出台将从多个方面指导全市系统公职律师工作:一是严格遴选标准、扩大公职律师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警尤其是年轻民警加入到公职律师队伍中来,永葆队伍生机与活动;二是明晰权责范围、厘清权利义务,对本系统公职律师所从事的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律事务进行了明确,精准服务依法行政;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公职律师履职档案,实行量化积分考核,对公职律师履职质态、遵守法纪等情况进行监督;四是探索激励机制、提供职业保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做好公职律师日常管理的同时,要为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学习培训、交流互动等必要保障及适当的奖励措施,持续激发广大公职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级警种部门的公职律师队伍,相关工作机制、规则和配套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在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供稿: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