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警方建立“四项机制”着力打造全警政治素质考察体系
  • 发布日期:2024-02-28 14:41

盐城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探索建立“组织领导、全面评价、综合考察、成果转化”四项政治素质评价机制,着力打造科学、规范、高效的全警政治素质考察体系,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目标导向,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党委关于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的部署要求,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治素质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各警种部门、县级公安机关作为成员单位具体抓好落实,按照“三级两层两类别”工作标准,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引导全警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政治素质考察的实施办法(试行)》,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5个方面内容,设定考察内容、考察指标、考察方式,进一步明确考察尺度、提供规范指引。搭建政治素质考察活动办,下设测评、研判、督导3个工作组,定期召开专项汇报会、联席研判会、问题剖析会,汇总情况、分析问题、预警风险,精准高效地发挥出政治素质考察评价监督作用。

二、坚持过程导向,建立综合考察机制。总结固化“全面测、综合查、日常谈”工作做法,综合运用个人述职、单位反馈、综合测评、档案查阅、谈心谈话等具体方式,全方位了解单位班子、领导干部、普通民警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健全“政治素质正反面清单”,细化明确14项重点标准,通过正反面清单双向对比、相互印证,以14项标准全部通过作为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准入条件,校准民警“政治肖像”。围绕政策教育、党员监督、纪律执行、争先创优等方面,明确政治素质考察5项具体任务和12项细化指标,按照“一人一册、一月一新”标准,建立完善民警政治档案,综合评定政治素质考察结果,实现精准分析、科学研判,为党委选人用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坚持精准导向,建立全面评价机制。将考察标准融合到政治体检、理论测试、民主评议工作中,以三者综合成绩对全体民警进行打分定档,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计入民警政治档案。联动政工、纪检、法制、督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审查评议,对于异常情形、特殊情况慎重把握、全面了解、集中会商,给出集体评价,确保客观合理相互印证。建立干部表现人事部门记录制度,围绕6个正向方面、15个反向方面,对民警现实表现开展摸底检查,作出定性判断,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四、坚持结果导向,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政治素质考察结果融入队伍建设全过程,对标对表考察标准,总结班子和个人在政治素质方面的问题不足,建立健全“班子约谈”“召回培训”机制,一着不让抓好问题整改整治,确保考察结果得到全面准确运用。将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培的重要条件,明确通过政治素质考察方可进行提拔任用、选派挂职,考察不合格者依据“能上能下”管理规定进行适当调整,为建设“三出”好干部队伍提供坚实政治保障。根据考察结果,选派政治表现突出的民警参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行动”等任务中,以政治考验和政治淬炼引导全警争创过硬的实绩、良好的口碑、优良的作风,为高素质盐城公安铁军建设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供稿:盐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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