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条例要求,本厅编制了《江苏省公安厅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省公安厅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省公安厅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省公安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

(一)机构概况

1、省厅领导

2、机构主要职能

3、内设机构

4、直属单位

(二)政策法规

1、综合类

2、刑事类法

3、治安类法

4、户籍类法

5、交通类法

6、禁毒类

7、出入境

8、计算机和网络安全

9、队伍建设

10、其他类法

(三)业务工作

1、治安管理

2、交通管理

3、刑事侦查

4、出入境管理

5、其他

具体信息可参见省公安厅编制的《江苏省公安厅信息公开目录》。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江苏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jiangsu.gov.cn)、政府公报或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

新产生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厅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构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办公地址为南京市扬州路1号,办公时间为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规定的省级机关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25-83526063

传真号码:025-83524009

通信地址:南京市扬州路1号,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4

电子邮箱地址:youjianhuifu8080@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江苏省公安厅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江苏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jiangsu.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还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江苏公安”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上填写相关申请内容,点击确定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至江苏省公安厅当面提出申请,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收费、登记等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协助将申请转递至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待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