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4-09-30 00:00
《爆破作业单位、技术人员许可--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初级)核发》行政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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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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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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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单位、技术人员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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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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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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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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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初级)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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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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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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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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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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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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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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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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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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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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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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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及以下材料:
1、个人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书、获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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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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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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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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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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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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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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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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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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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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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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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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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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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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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费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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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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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该事项公开:真实 〇是〇否 完整 〇是〇否 准确 〇是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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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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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该事项应:〇保留 〇取消 〇下放 〇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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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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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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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352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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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改办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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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sgbzq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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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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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