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警方聚焦安全笃行实干为民持续深化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 发布日期:2024-04-30 09:31

去年以来,盐城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主线,持续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在先期清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托市交安委平台,广泛动员各地、各部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初步实现驾驶人参考持证数、车辆规范上牌数、老旧淘汰置换数“三上升”,电动车交通违法数、亡人事故起数、亡人数“三下降”目标。

一、坚持管控为先,在源头治理上作加法。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销售门市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分区销售模式。将车驾管服务特别是摩托车上牌服务延伸至镇(街道),全市18个交警中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新设上牌点,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全面发动群众主动登记上牌。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推行实施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倡导全市17家摩托车检测机构减免出厂超两年未登记车辆上线检测费,落实64家保险机构不搭售相关险种、延时提供服务、不限定销售数量,推行税款补交、发票补开、线上“非接触式”办理等,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上牌、减少群众负担。

二、坚持执法为重,在交通违法上作减法。采取处罚与引导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在严查驾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的同时,做好驾乘电动摩托车未规范上牌、不具备适格驾驶资质等行为的劝导警告工作,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建设应用,构建非现场管控网络,实现“警不在法在”管控目标。广泛告知群众电动车通行管理政策,联合民政部门成立电动车行业协会,积极稳慎推进老旧电动车更新换代,推出老旧“换购补贴”措施,引导群众主动置换、有序淘汰老旧电动车,合法合规使用电动摩托车。

三、坚持学习为本,在宣传教育上做乘法。分级分类开展大引导、大警示、大曝光,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做表率、当示范。同时,紧盯“一老一小”人员宣传,搭建“一路守护夕阳红”管理平台,推动各地镇(街道)成立巡逻劝导小组,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围绕村居小区出入口、主要路口、斑马线等人车密集点位,在每日高峰时段开展集中劝导提示,引导电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依法取得驾驶资质、按规定登记上牌。针对考试需求量集中的单位、企业,开辟专场考试服务,组织集中考试。

四、坚持安全为要,在隐患排治上作除法。依托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突出解决临河临水、视距遮挡等隐患风险,提升道路安全水平。发布《关于加强市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车辆属性、通行路权、驾驶条件等,全力保障群众通行权益。严格执行亡人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到现场制度,实行亡人事故“一案一调查、一案一整改”,会同属地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实地勘察亡人事故现场,现场会办问题隐患整改。

 

(供稿:盐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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