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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江苏公安网站“厅长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江苏省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由相关单位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写信须知:

1、写信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地区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具备报案受理功能。

3、写信时应内容完整、表述清楚,不要重复投信,也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在处理时可以方便与您联系。

5、您可以通过提交信件时系统生成的信件编号和信件密码直接在网站查询来信处理结果。

6、如在本栏目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7、在提交问题后您将得到咨询编号咨询密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